当前,APEC会议的筹备进入了关键阶段。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近日通过了相关决定,授权市政府为顺利筹备和举办第三十三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采取临时行政措施,以提供法律支持。根据这一决定,市政府在会议筹备和举行期间,可以根据合法、必要、适度、精准和科学的原则,借助发布决定或命令的方式,在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等领域实施临时措施。这一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期限至2026年11月30日。此次会议定于2026年11月18日至19日在深圳举行,为确保会议顺利进行,特作出以上授权。相关决定和命令需明确实施期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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